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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溪桥收费建议省政府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08:27 南方都市报

  “洛溪桥收费建议省政府听证”

  人大代表认为,开征交通调节费国内无先例,希望政府慎重考虑

  本报讯昨天,广州市人大代表陈雪指出,尽管洛溪大桥计划新开征的收费,并不属于听证目录,听证会不是必须开的,但是鉴于洛溪桥收费问题的关注度、新开征收费的重要性,建议省政府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对新收费的意见。

  人大代表

  不开听证会不合适

  市人大代表陈雪是华师大法学院副教授,她旗帜鲜明地反对洛溪桥新开征收费。她主要从法理上论证目前开征这项新收费不可取,因为目前收费方案缺乏上位法的支持,洛溪桥继续收费的合法性还需加强论证(详见本报5月25日A06版报道)。广州在全国要开先河,新增这样一个备受争议的收费项目,合法性有待商榷。

  陈雪建议,省政府对上报方案一定要慎重考虑。尽管洛溪大桥计划新开征的收费,并不是属于价格法的听证目录范围,听证会不是必须开的。但是鉴于以下原因,建议省政府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对新收费的意见:一是洛溪大桥的收费问题是广州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普遍关注的事情,涉及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二是新开征了这项交通调节费,可能会带了个坏头,广东还有很多路桥是通过借款来修的,那今后其他地方的路桥还贷结束了也可以这样仿效收费。她认为:“若就此召开听证会,说明政府部门决策更有远见,不开听证会不合适。”

  律师

  应举行法律论证会

  市人大代表、资深律师朱永平表示,广州市政府上报给省政府的方案中,存在一个问题没有明确,就是洛溪桥的所有权问题,究竟洛溪桥是属于政府所有还是企业所有?政府是许可企业收费还是许可自己收费?

  朱永平认为,关键是要找出这个收费方案的法律依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收费条例》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之前制定的,两者会存在不一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规定,在还没制定国家行政许可法之前,地方性法规可以制定收费条例,但是有了国家法规之后,就必须依据国家大法行事。国务院制定的价格法以及公路方面的收费法规是上位法,洛溪桥的收费方案必须按照它来制定。因此朱永平建议,广东省政府在审查广州市政府上报的收费方案时,应举行充分的法律论证会和法律咨询会,结合国家大法和地方性法规找出方案的法律依据。若两者存在模糊不清的地方,就不能收费;若两者相抵触,就更加不能收费。洛溪大桥涉及到公共安全和区域交通行车的重大事项,省政府在审查方案时一定要非常慎重。

  政协委员

  不应该再继续收费

  省政协委员孟浩认为,洛溪桥不应该再继续收费,不论新开征的收费和原来的收费性质是否一样,对于老百姓来说,就是一个费,有些人盼洛溪桥收费取消17年了,现在可能要新开征收费,希望要落空。

  孟浩说:“现在政府希望通过洛溪桥的收费来补贴番禺大桥,让番禺大桥免费,这是政府干预了国企行为,不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而且新收费如果实施,华南快速的车流会大大增加,收益大增,老百姓会有疑问,政府和华南快速是什么关系?”

  他指出,“对洛溪大桥取消收费后可能面对的交通问题,政府部门主动进行交通疏导,是责无旁贷的义务。洛溪大桥已实行1.5吨以上货车禁行的管制措施,但是实施效果并不好,据观察,一些禁行车辆交钱后照样可以过桥。这说明现在的管理不到位。”

  市民声音

  “失望!”

  听闻上报方案仍要收费,市民不解

  本报讯昨天下午,广州市交委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市政府提交给省政府决策的洛溪桥收费改革方案,和之前引致各方争议的方案基本一致。这意味着洛溪大桥还将可能继续收费,此消息传来,不少每天往来洛溪桥的车主纷纷表示不解,不少人觉得该桥暂时停止收费的希望也基本破灭了。

  昨晚7时许,记者来到洛溪大桥大桥收费站,不多的车辆交完费后纷纷能顺畅离去。

  家住碧桂园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天河开了自己的公司,收入颇丰,从常理说不必为一次5元的过路费计较。几年来,他一直觉得这个费收得不合理,所以交得向来心不甘情不愿。他不客气地指出,比照北京以及杭州等地的情况,洛溪桥收费问题的争议显得比较可笑,还路于民为什么难于上青天?他指出洛溪桥收费其实是考验政府的水平和能力,是主观意志还是科学决策,是法治还是人治,是目光远大还是鼠目寸光,是长官意志还是倾听民意,希望有关决策部门慎之又慎。

  丽江花园业主江小姐则指出,之前听说有关部门要组织听证会,心中还特别激动,想着有关部门还是愿意倾听民意的,谁知后来无声无息地取消了,现在所谓的新方案还是“维持原判”,感觉确实比较失望,看来取消收费的希望很可能还是要破灭。

  针对新的公示牌上“还贷余额”以及“暂定收费截止日期”两栏皆为空白的问题,大石镇车主李先生则指出,这里面其实暗含玄机。比如“还贷余额”一项,必须通过审计部门批准后再行填写。还贷的资金包括本金、滚动利息等各种复杂的计算,需要由省计、交通、物价等多个部门的共同核实,只要其中任何一个部门工作遇到障碍,洛溪桥就将维持继续收费的现状。

  洛溪二桥有望立项 建好后分流交通大修洛溪桥

  本报讯自洛溪大桥是否停止收费还贷的消息见诸媒体后,广州市交委主任冼伟雄昨日首次正面回应:洛溪大桥收费还贷近期将到期,广州市政府将依法停止收费;广州市交通部门申请启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改革方案,目前仍在省物价部门审批过程中;为缓解番禺市民出行难的问题,洛溪二桥方案目前正在审批中,有望立项。

  冼伟雄表示,目前,广州至番禺只有两条桥,洛溪大桥必须进行大修,而洛溪大桥大修就会影响车流的顺畅。为了争取时间来大修洛溪大桥,广州市建设新光快速,今年年底,新光快速一期(从海珠区新港东路到番禺区光明北路)建成通车。珠江黄埔大桥亦在建设中。此外,广州市还计划建设洛溪二桥。洛溪二桥建设项目前期筹备工作基本完成,目前正在审批中。冼伟雄透露,“修建二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进行交通平衡,一是解决洛溪大桥的安全隐患”。

  有专家提出,珠江上有两座通往番禺的桥梁正在修建广州市有没有必要建设洛溪二桥的问题,冼伟雄表示,很多大型的楼盘都集中在洛溪大桥桥脚一带,从交通出行费用的角度出发,他们往往选择近桥过江,他们不会选择珠江黄埔大桥。从这个角度看,洛溪二桥有建设的必要性。但是具体的方案需要由专家来论证,并通过政府部门的同意,才能动工建设。

  冼伟雄表示,等新光大桥、洛溪二桥等过江桥梁建好以后,就为洛溪大桥大修提供了条件。

  冼伟雄称,解决洛溪大桥日渐增加的车流问题和维修期间的交通问题,有两种办法:一是交通管制,一是启动行政事业性收费。交通管制,就是想办法使洛溪大桥的车流量由现在的6.5万辆/日减少到设计流量3万辆/日。而启动行政事业性收费,就是通过经济的杠杆,调节洛溪大桥的交通问题。

  答记者问

  省政府不批准,就不收!

  记者(以下简称记):一直以来,很多专家都在质疑洛溪大桥开征行政事业收费,认为此举是无法可依。市交委怎么看待此事?

  冼伟雄(以下简称冼):按照国家《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政府对全省非经营性公路收费站还贷情况的监督管理要求,凡已还贷结束的,立即停止收费,洛溪大桥必须遵守这些法规。市政府一定会依法行政,一旦洛溪大桥还贷结束,立即停止收费。市交委制定的方案是建议还贷结束后开征行政事业收费。根据1992年制定的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广州市可以开征行政事业收费。如果省政府批准,广州市对洛溪大桥开征行政事业收费;如果省政府不批准,广州市执行省政府的决定。

  记:洛溪大桥开征行政事业收费到何时结束?

  冼:由于洛溪大桥能否开征行政事业收费尚未有定论,因此很难说何时结束。但是市政府会把市民的出行费用降到最低。

  记:洛溪大桥将在近期完成还贷,市民们盼望早日知道洛溪大桥何去何从。

  冼:到目前为止,省审计部门尚未公布洛溪大桥的审计报告,因此这条桥什么时候停止收费还未确定。市政府提出的洛溪大桥方案是否通过,最终由省政府决定。

  记:不封桥能否对洛溪大桥进行修理?

  冼:不封桥也能对洛溪大桥进行修理,但是一定会对市民的出行有影响。

  链接

  洛溪桥收费改革一波三折

  今年5月份 广州市政府决定在5月26日召开洛溪大桥收费改革听证会。

  5月12日 政府部门通过媒体,向市民公布洛溪大桥收费改革方案。

  5月23日 广州市物价局在其网站发布通告,“洛溪大桥收费改革听证会”不举行。市民大感意外,猜测四起;政府部门三缄其口。

  今年6月初 全省公路统一收费站标牌,洛溪大桥在收费站前竖起收费牌,牌上“暂定收费截止日期”、“还贷余额”空白,再次引起市民对洛溪大桥的猜测,很多市民都认为洛溪大桥取消收费,进入倒计时。

  不久前 有媒体报道“交通部门的收费方案已被物价部门否决”,洛溪大桥收费将于7月结束。似乎洛溪大桥取消收费已成定局。对此,市物价局局长沈志超作出澄清,表示没有对任何媒体讲过此话。

  昨日 广州市交委首次召开洛溪大桥新闻媒体座谈会。市交委主任冼伟雄表示,洛溪大桥收费方案未被相关部门否定,目前已上报省政府。

  图:

  洛溪二桥建好后,洛溪桥就不会这么堵了。本报记者严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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