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公布去年6月至今年5月广东省重、特大事故情况(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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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10:2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徐海星通讯员符信)今天是“全省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日”。省安监局向全省公布了2004年6月至2005年5月以来发生在我省范围内工矿商贸企业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一次死亡6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发生和处理情况。 据悉,从去年6月至今年5月,我省工矿商贸和交通(道路和水上)范围内共发生42起重特大事故,造成262人死亡,4人失踪。目前,在这42起重特大事故中,已结案18起,共23人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8人受到不同程度的行政处分,5起事故当地政府要向上级政府作出深刻检讨。 中毒窒息成重特大事故多发之首 42起重特大事故中,工矿商贸企业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28起,死亡109人,失踪2人;道路和水上交通一次死亡6人以上重特大事故14起,死亡153人,失踪2人;工矿商贸企业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 省安监局副局长胡建昌告诉记者,从28起工矿商贸企业重大事故来看,发生事故行业分布较广。发生事故的行业既有危险性很高的行业如矿山行业,28起事故中有11起是发生在矿山,占总数的39.3%,也有非高危行业如轻工纺织、食品制造、化工、通信等行业。 此外,中毒和窒息类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成为重特大事故多发之首。据介绍,28起事故,中毒和窒息7起,占事故总数的28.6%,成为重特大事故多发之首;最后,从事故发生的时间上看,2月、5月、7月、8月、9月、10月是事故的高发期,平均每个月大约都有3到4宗重大事故发生。 缺乏安全常识或违规操作成主因 据省安监局分析,在工矿商贸企业的28起重大事故中,有16起是因为缺乏安全常识或违反操作规程、劳动纪律造成的。此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生产现场安全设施缺乏或有缺陷,企业安全管理混乱也是重要原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