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60元欢唱3小时”赠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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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10:3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汤新颖 通讯员叶冠勇)手里拿着“60元欢唱3小时”的赠券,事先打电话到KTV去咨询如何使用被告知“不分时段24小时通用”,岂料唱完歌才知道要按每小时50元收费。市民李小姐向本报报料说,近日她就遭遇了KTV的“模糊赠券陷阱”。 据李小姐说,今年5月底她在这家位于越秀区的某KTV唱歌,获得60元赠券。上面写着“60元欢唱3小时”,而且没有什么备注说明。6月10日晚,她打电话到该KTV去咨询如何使用赠券,被告知“全天24小时不分时段使用”。11日晚上11时30分,她到该店去唱歌,岂料等到唱够了3个小时埋单时,服务员却说要收150元,理由是:“11时以后每小时50元,另外10元是小食费。”李小姐十分气愤,认为这和赠券上说的“60元欢唱3小时”有违。但此后和商家争执许久也没有结果,李小姐只好乖乖按150元埋单。 广州市12315中心负责人对此表示,商家此举涉嫌误导消费者,“60元欢唱3小时”的宣传语很容易让消费者以为无论任何时段都可以享受优惠。商家应该在赠券上明示具体优惠办法,在消费者入房消费时,还应该详细向消费者说明。(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