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提高董事会独立性“至关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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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11:23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据新华社电 中国保监会发展改革部主任袁力近日表示,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保险公司治理的立法,将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为保险业公司治理的关键。他同时表示,保险行业监管应向偿付能力监管为主转变,并辅之以公司治理监管。 袁力说,前一阶段保监会对几家主要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发现主要的问题是公司治理失灵,在实践中董事会真正的职能和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形同虚设,带来大股东操控、管理层控制和外部干预等现象。 袁力说,保险公司通过海外上市,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资本市场对公司监管的要求,对公司完善治理结构防范风险起到了明显的作用。袁力建议,保险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财务精算专业人士组成,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风险和内控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并要定期向董事会和监管部门做报告。设立委员会以后,监管部门可以参加并听取委员会的专门会议,以此达到事半功倍的监管作用。 袁力认为,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对加强公司治理至关重要。有必要建立外部独立审计报告制度。每年至少应当由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聘请独立的注册会计师,对保险公司的年报进行审计。此外,通过设立一个总精算师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并对保险监管部门负责,这对公司风险管控会发挥很大作用。(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