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对欠费“老赖”中止供气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11:48 南方日报 |
首对欠费“老赖”中止供气 广州煤气公司:买二手房别忘办煤气过户 本报讯(记者/杜舜 实习生/郑小梅 通讯员/戴伟军 魏东海)市民长期拖欠煤气费怎么办?笔者昨日了解到,针对目前部分煤气用户拖欠煤气费情况较严重,且欠费数额逐年上升的现象,煤气公司近期将采取强硬措施,对长期恶意欠费的用户采取停气强封措施。昨日上午,广州市煤气公司首次对天河区一欠费用户采取了强行封表,中止供气措施。 欠费者中居民用户占98.7% 广州市煤气公司目前有管道气用户约66万户,管道煤气年销售量达2.2亿立方米,历年欠费金额总和达641.2万元,并且该数字还有不断攀升的趋势。2003年该公司被拖欠的气费总额为40.3万元,2004年突增为151万元,同比上升了274%,2005年1—4月欠费总额达229.6万元,用“霸王气”愈演愈烈的趋势十分明显。目前,共有14929户欠缴煤气费,其中居民用户占了98.7%。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对连续两次抄表不交纳燃气费的用户,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可以对其中止供气。”广州市煤气公司在对用户交费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后,决定对反复多次催缴无效的欠费户,采取强行封表,中止供气措施。 昨日上午,市煤气公司在多次反复催费无效后,对天河区丽晴居东莞庄路3号一用户采取强行封表,中止供气的措施。据了解,该用户从2002年至今,欠缴气费2116.4元,滞纳金2045.5元,累计欠费金额达4179.9元。 买二手房未办煤气过户将受前业主欠费影响 现在二手房交易非常频繁,但市民在二手房交易时,往往没有明确管道煤气设施的归属和办理管道煤气的过户手续。煤气公司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时,应明确管道煤气设施的归属,并在收楼前办理好管道煤气设施的过户手续,以确定前业主的缴费情况,否则可能造成因前业主欠费造成房屋入住时不能正常使用管道煤气,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据悉,广州正在建立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市民缴纳煤气费的情况作为个人在公用事业服务中的缴费信用记录将被录入广州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的信息库,恶意拖欠煤气费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直接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