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与父亲合谋侵吞征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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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13:16 海峡网-厦门晚报 |
集美区灌口镇井城村委会主任被追究,已经退出5.6万余元 本报讯 (记者 汪权 通讯员 刘德英吴鲤鹏)记者近日从集美区了解到:集美区灌口镇井城村委会主任陈某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5.6万余元,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03年,位于集美区灌口镇的厦门市机电工业园区为建设配套设施——灌新路工程,征用井城村第四组的土地。该村村委会主任陈某的父亲为了获取更多的征地补偿款,在丈量确认各家被征地面积时,把自己向村委会承包的1.51亩水田报为自家责任田。身为中共党员、村委会主任的陈某在得知父亲的举动后,没有制止其父的行为。 2004年1月,陈某签批该笔征地补偿款,并将这1.51亩水田的劳力安置费、土地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共计6万余元领走,存入其个人开设在一金融机构的账户。通过虚报冒领的手段,陈氏父子非法占有了本应属于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和劳力安置费56742.92元。事情暴露后,陈氏父子于2004年8月把非法占有的款项退还给村委会。 今年初,在群众举报下,集美区纪委、检察院组成专案组对井城村委会主任陈某进行调查。 集美区纪委专门发文将灌口镇井城村委会主任陈某贪污案进行全区通报,并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此为鉴,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