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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间回家 山洪卷走女童家属:上学期间学校应负责任 学校:学生逃学与校无关(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13:35 贵州都市报
课间回家山洪卷走女童家属:上学期间学校应负责任
  金黔在线讯日前,镇宁自治县朵卜陇乡一小学生在上课期间回家,途中被山洪卷走不幸身亡。事发至今已有9天,可家长与校方对此事分歧大。

  据了解,敏敏(化名),今年9岁,在朵卜陇乡龙潭小学读二年级,其父母均在浙江打工。据其爷爷讲,6月10日早晨7点过钟,敏敏未吃早餐便去学校读书,10点过钟,正在田里干活的他突然听说孙女敏敏被山洪冲走,当他沿着孙女过河的地方一直追下去时,在1公里外的河滩上看见孙女的遗体。

  据刚从浙江返回处理女儿后事的敏敏父母讲,女儿当天到校后,因老师没来,第一节课没有老师上课,敏敏便回家,没想到在路上出了事。家长说,要是有老师上课的话,也就不会发生悲剧,因此,学校在这件事上应承担责任。

  据龙潭小学五年级的学生王某讲,当天第一节课下后,因为下雨天冷,她准备回家加点衣服,敏敏及另一同学便与她同去,来到南马寨河沟时,因水太大,跟在她后面的敏敏转眼间不见了。

  据龙潭小学的封校长和敏敏的班主任王老师讲,当天的第一节课正好是班主任王老师的语文课,点名时发现全班49人只到了11人,第一节课下后是课间操,因为下雨,所以学生自由活动。第二节课是数学课,当数学老师发现敏敏未上课后,便给学校领导汇报。封校长说,他正准备与学生家长联系时,一位学生跑来说敏敏出事了,当老师赶到河边,沿着河岸追到一个叫平桥的地方时,发现敏敏已经被冲到了河滩上。

  封校长说,敏敏离开学校时并未给老师请假,她的行为属于逃学,所以学校在这件事上并无责任。

  据了解,事发后,敏敏的家长向学校提出了2万元的赔偿,若协商不成的话,将通过法律途径为孩子讨说法。 作者:徐荣锋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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