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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坚石房地产公司诈骗案两名嫌疑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20:5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20日电(记者李京华)曾轰动全国房地产业的北京坚石房地产公司诈骗案两名犯罪嫌疑人于波、蔡敏的审理终于有了结果。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日一审以合同诈骗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于波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蔡敏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据介绍,今年31岁的于波是黑龙江省人,原北京坚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今年27岁的蔡敏是于波的女友,重庆市人,曾在北京坚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任出纳员。2003年,注册资金1000万元的北京坚石房地产经纪公司被评为北京首批“放心中介”,但就在同月,这家“放心中介”却在一夜之间人去楼空,身为公司法人代表的于波与其女友蔡敏卷走了业主的大量租金后逃匿,后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于波、蔡敏涉嫌诈骗一案涉及证人近600人,仅公诉机关提供的案卷就有90多份。法院认定于波和蔡敏的犯罪事实包括:2003年6月,于波以有偿股份转让的方式,拥有并经营北京坚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石公司)。同年6月至10月,于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蔡敏等人,利用坚石公司的名义,指使并用高额提成诱使公司雇员,采取以高额租金诱骗房主出租房屋、向房主支付少量房租,再以低额租金诱骗房客租入房屋、向房客收取多月房租,即“高进低出”“短付长收”的方法诱骗房主冯某、房客陈某等516人次,分别与坚石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骗取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共计3799263元,于波、蔡敏用于个人挥霍及支付高额提成等。于波、蔡敏作案后卷款潜逃,于2004年2月25日在海南省海口市被查获归案。案发后追缴赃款、赃物共计价值约120万元。

  为了逃避侦杳,掩盖罪行,于波于2003年指使段玉龙(另案处理)分别以周占魁、吕宜柱的名字伪造了居民身份证各一张,并使用了这两张居民身份证。

  一中院经审理认定,于波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于波诈骗金额共计379万余元,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被害人达数百人,诈骗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于波还伪造居民身份证两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依法应与其所犯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被告人蔡敏明知于波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活动,仍在于波的指使下负责收取所骗钱财、帮助毁灭公司财务账目等证据,并与于波共同卷款潜逃藏匿,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据此,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宣判后二人都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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