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园用手机 老师没收期末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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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22:49 法制晚报 |
本报讯记者今天上午从陈经纶中学了解到,该校出台的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均属违规,且发现一人要扣本班综合评比成绩4分,手机将由班主任或年级保存到学期末。这样对手机等现代社会带来的新问题的规定在本市中学尚属少见。 据该校德育主任朱洪秋介绍,该规定是在学生和教师经过反复座谈、层层讨论后才制定出来的。 记者注意到,该管理办法的条目细则包括手机、随身听、校服、交往、迟到、饰物、仪容仪表、零食等10大项,规定有学生不能穿乱写乱画的校服,否则扣本班综合评比成绩1分;学生在校内任何场所不得有过密的异性交往行为;学生不得佩戴耳环、耳钉、项链和戒指等饰物;除矿泉水和方便面以外,其他零食一律不得带出食堂等。 作者:王茗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