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船交保释金被日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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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23:13 华夏时报 |
船东决定向日本交235万日元 本报综合消息被日本海警逮捕的屏东琉球乡渔船“金明财十一号”,在与日方交涉后,船长陈得良及4名船员于6月19日晚9时随船获释,已从琉球起程,预计两天时间返抵东港。 19日上午陈得良已先打电话回台,告知家人这项结果;家属说,即使无奈,也只能尽快把235万日元(约合80万新台币)保释金筹足。 台涉外部门发言人吕庆龙指出,经驻琉球办事处主任陈桎宏出面联系,安排陈得良和船东通电话,船东同意缴付保释金,再由陈桎宏出面作保下,日方随即放人。台涉外部门呼吁渔民尽量不要越界捕鱼。 琉球乡渔民闻讯,和前天一样仍旧骂声不断,他们说,日方先把人船扣住再开出价码,渔民宛如俎上肉任人宰割,也难怪类似事件一再重演。“金明财十一号”是过去两周以来日方所释放的第二艘台湾渔船。 过去两周,台湾渔民团体反应激烈,除了曾发动渔船拦截日本巡逻艇,并且到日本驻台湾的代表机构抗议。社会舆论也指责官方保护渔民不力。最新民调显示,有56%的台湾民众不满日本的霸道做法,65%的民众赞成出动军舰护渔。(来源:华夏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