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日嘉园没炒掉“旧管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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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1:59 京华时报 |
作者: 邹桂来源: 小区物业赢官司心中却不踏实 核心提示 恋日嘉园物管会诉称,2001年初,业主入住恋日嘉园时,华野物业公司是由开发商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入住后,由于大部分人都不满华野物业提供的服务,物管会受业主的委托,要求与华野物业解除物业管理合同。但华野物业拒绝接受。为此,恋日嘉园物管会诉到法院,要求终止双方的物业管理合同关系。 本报讯(记者邹桂)恋日嘉园小区炒“旧管家”因主体资格不符,昨天在丰台法院被当庭驳回,一直紧绷着脸的“旧管家”华野物业长吁了一口气,脸上满是笑意。由于法院同时认定,业主大会有权解聘物业公司,不知华野物业能否笑到最后。 上午10时许,颇受关注的恋日嘉园业主炒“旧管家”华野物业一案在丰台法院一审宣判。华野物业对这次宣判十分重视,早早就有数名物业工作人员身穿统一深色套装坐在旁听席上,尽管告他们的是小区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当法院读到“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权在业主大会……”时,站在被告席上的华野物业工作人员双手死死抓着桌边,神情紧张。因为华野物业非常清楚,尽管物业管理委员会和业主大会叫法不一样,但实质是一样的。 可随后的宣判却峰回路转,法院因物管会的主体不符驳回了小区的起诉,因为恋日嘉园物管会没有改制为业主委员会。听到这儿,被告席上的华野工作人员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轻松了下来。宣判后,华野工作人员纷纷鼓掌互相“加油”。 对此,恋日嘉园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律师称,根据这一判决,物管会可以选择上诉,也可以选择立即将物管会改制为业主委员会,再一次炒掉“旧管家”。恋日嘉园物管会主任王澍才称,是否上诉还得回去和业主们商量才能决定。 据悉,《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前,小区通过选举产生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表业主行使权力。《物业管理条例》同时规定,2004年年底,所有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应通过业主选举改制为业主委员会,再到物业管理小区办公室备案,才可以代表业主行使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