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松江质监局拒给单志东书面答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2:21 东方早报

  6月6日,单志东向松江质监局举报称,维他奶(上海)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大豆和霉变豆粉。昨日,单志东前往松江质监局请求得到书面答复时遭到拒绝——松江质监局认为媒体已经刊登过相关答复,并且也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单志东,所以拒绝再出具书面答复。

  “我们已经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将答复内容发给了单志东,这是电子政务的一大特色。”松江质监局行政执法科宗晔昨日说。但单志东表示,自己至今未收到过这封邮件。

  松江质监局:不再调查霉变豆粉

  2005年1月1日起,质监部门接替了卫生部门的部分工作,执行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职能,单志东因此请求质监部门对维他奶一事进行调查。

  单志东说,他提供的关于2003年1月17日到2004年3月16日使用的水分超标的大豆材料,是一份汇总材料。他通过口头补充提供维他奶(上海)公司是在2004年7月使用水分超标大豆,用完这批大豆需要1~2个月。松江区质监局认为原料已经用完,无法查证。

  宗晔介绍,单志东曾于2004年8月17日以同样证据向松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举报,称维他奶使用霉变豆粉。松江区卫生部门于9月30日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松江质监局作为与松江卫监局的平级单位,无法推翻此前的调查结论。松江区质监局不再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同时,对于大豆水分超标问题,质量技监部门调查后发现,单志东反映的2003年1月17日至2004年3月16日使用的水分超标的大豆经加工后已经成为最终产品,该批大豆对制成的豆奶产品质量有无实质性影响,现已无法查证。

  为参照标准发生分歧

  对于这一答复,争议的关键在于,目前国家对于豆奶加工的原材料中的水分并没有强制性要求。昨日,就应该采取何种标准,双方意见产生分歧。

  单志东认为应该依据1986年大豆国家标准,该标准适用于收购、销售、调拨、储存、加工和出口的商品大豆,对水分有着强制性规定。

  而宗晔出示的是1988年颁发的《豆制食品业用大豆》国家推荐标准,他认为这标准更细化,时间比前一标准晚两年,更合适维他奶豆粉的标准。

  作者:早报记者 周文天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疯狂青蛙
疯狂青蛙疯狂无限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