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措施严打煤矿非法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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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2:3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中新社6月20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规范煤炭生产秩序,打击违法生产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严厉打击煤矿非法生产活动。措施如下:一、坚决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二、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活动。三、开展对“五整顿、四关闭”矿井的联合执法。四、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五、严格煤矿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六、严肃查处违法生产行为和煤矿各类事故。 《江南时报》 (2005年06月21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