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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岂能“躲”群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2:44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不久前某县发生这样一件怪事,在一项水利工程中需要移民的群众对政府出台的补偿标准不满意,集中找有关领导讨“说法”,当他们成群结队来到县政府大门口要求见县政府领导时,传达室挡住来访群众,说县政府领导到市里“开会”去了。实际上当时县政府几位领导都在大院里,他们有的躲在办公室避而不见,有的甚至翻墙逃之夭夭!

  在现实生活中,像这样有意“躲”群众,刻意回避矛盾的情况,在基层干部中并不是个别现象。最近,某市领导到基层去调研,一批失地群众等在路上,准备拦道上访,直接向领导反映情况,当地负责人急忙要求市领导改变原来的出行路线,绕道而行,避开上访群众。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和政府的根本宗旨,当群众生产生活中有困难,或有诉求需要找政府的时候,我们的干部该怎么办?毫无疑问,不论群众反映的困难能不能解决,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合理不合理,都要热情接待,耐心地听他们把话讲完,对能够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或暂不具备解决条件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想方设法“躲”群众,漠视群众的呼声,回避问题和矛盾,这是与党和政府的根本宗旨相违背的,这样的干部很难说是负责任的,也很难说是称职的。对这样的干部,轻则要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的就要严肃处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由于改革深化和利益调整,矛盾是难免的。有矛盾并不可怕,只要及早发现苗头,掌握解决方法,是完全能够化解的,避免不良后果的。俗话说,躲掉初一,躲不掉十五。回避矛盾,只能让小矛盾积累成大矛盾,甚至激化矛盾,以致影响团结和稳定。事实证明,绝大多数群众在上访中反映的问题,是应该而且能够在基层得到解决的。正是因为极少数基层干部漠视群众疾苦,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或者失职渎职、不作为,致使矛盾上移,造成大规模群众越级上访,影响了社会稳定。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只要广大基层干部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百姓的冷暖挂在心上,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就能做到上下同欲、干群一心,团结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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