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滥用法院警车请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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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4:0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王云龙) 昨日,省高级法院发布全省法院警车使用禁令。禁令称,法院警车非执行公务时停放在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或法院警车肇事后逃逸、滥用警灯等,市民可拨打省高院法官违纪违法举办中心电话(028)86756755进行举报。 据全省法院警车使用禁令规定,全省法院干警严禁酒后驾车,违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交通事故并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处分;严禁交通肇事后逃逸,违者一律给予开除处分;严禁警车私用,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造成交通事故并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处分;严禁在非紧急公务时滥用警灯、警报器和道路优先通行权,违者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处分;严禁将警车标牌照转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违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处分;不用警车探亲访友、参加婚、丧及其他私人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