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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婴申请落户石狮 记得带齐三份证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4:24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吕士荣/通讯员/李秉源

  本报讯今后,要申请弃婴进入石狮福利中心集体户的市民,记得带齐包括弃婴村(社区居)委会的证明材料了。这是记者昨天从石狮民政部门获悉的。

  据悉,申请弃婴入福利中心集体户程序包括,申请弃婴入户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两名以上弃婴发现人发现弃婴的过程证明材料和弃婴发现人身份证影印件;弃婴发现地村(社区居)委会证明材料;弃婴发现地公安(边防)派出所的侦查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完整后,在办理家庭寄养协议书后,拾养人可持上述证明材料到石狮市公务大厦2楼行政审批中心婚姻登记处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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