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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用新规维护打工族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5:18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广州6月20日电 记者黄日飞报道:今后,劳动者因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而讨回“公道”在广东将会更方便、快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刚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一宽、二不、三快”的办案原则,打工一族的权益有望得到更加有力的司法保护。

  “一宽、二不、三快”具体包括:为解决时效过短这一劳动者维权的“瓶颈”问题,要求全省法院对劳动者的60天申请仲裁期限作有利于劳动者的理解,从宽把握;劳动者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一律不预收案件受理费、不收申请执行费;针对劳动争议案件案情简单、标的小,而劳动者对过高诉讼成本、过长诉讼期间在财力及心理上的承受能力又较低的现实,要求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即劳动者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单独排定且必须当天立案,案件的审理实行一个月的特殊审理期限,劳动者申请执行的劳动争议案件优先执行。

  据了解,广东劳动争议案件近年来增幅较大,2002年至2004年共受理67093件,是前一个3年的2.5倍。

  《人民日报》 (2005年06月21日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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