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枇杷诗(文史小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5:22 人民网-人民日报

  陈四益

  写枇杷的诗,精彩的似乎不多。

  苏东坡“客来茶罢空无有,卢橘杨梅尚带酸”。有人问他:卢橘是什么果子?他说“枇杷是也”。后来有些书里也跟着说“枇杷,一名卢橘。”我想,这多半是苏学士“想当然耳”。因为,在司马相如的《上林赋》里说“卢橘夏熟,黄甘橙楱,枇杷橪柿,亭奈厚朴”。几样东西是并列陈述的。可见卢橘是卢橘,枇杷是枇杷,中间是不能划等号的。李时珍说:“注《文选》者,以枇杷为卢橘,误矣。”是很对的。

  杨万里写枇杷诗道:“大叶耸长耳,一梢堪满盘。荔枝多与核,金橘却无酸。雨叶低枝重,浆流沁齿寒。长卿今在否,莫遣作园官。”前面六句,对枇杷的性状还算描述准确,但没有诗味。虽然孔夫子说过,读诗可以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但诗歌毕竟不是植物教科书。郭沫若写《百花齐放》,就是一个失败的著例。杨万里的这首枇杷诗倒像开了郭氏这类诗的先河。至于最后两句,更不知他说些什么。司马相如虽然在《上林赋》中写到了枇杷,但他并没有表现出馋涎欲滴的模样,也没有如孙猴子有偷蟠桃的记录,做不做园官有什么打紧?

  还有一首有关枇杷的打油诗,道是有人送枇杷与人,附函说:送上琵琶两筐云云。收礼的人于是作诗道:“枇杷不是这琵琶,只为当年识字差。若使琵琶能结果,满城箫管尽开花。”诗虽俏皮,但一面吃着人家送来的枇杷,一面作诗嘲讽,也让人觉得不是滋味。中国字那么多,要不写错几个字,也难。如果写错两个字就要作首诗,这样的诗是可以无穷无尽的。记得是上世纪三十年代初吧,刘半农是北大招考的阅卷官,因为考生写了几个错别字,便大发诗兴,做了好几首阅卷杂诗,把考生大大地讥讽了一顿。其中一首因学生把“留学”写成了“流学”,刘先生便道:“先生犯了弥天罪,罚往西洋把学流。应是九流加一等,面筋熬尽一锅油。”鲁迅很不以为然,写下了《“感旧”以后(下)》这篇文章,认为可笑的不是那些刚刚毕业的中学生,而是以此作为笑柄滥加讥讽的大教授。送枇杷的大概不是中学生,识字不多或许因为没钱读书,或许另有其他的原因。倒是那些自以为官高权重,本事比天大,到处题辞而又到处出丑、别字连篇的人,脸皮比城墙还厚,不妨刺他几句,但这样的人倒是很少有人去讥讽的。

  当然,我也不主张对写错别字不闻不问。特别是要人家学习的报刊、书籍,更不应该出错,否则误人子弟,贻害匪浅。曾听到关于一位老编辑的故事:那天,有人递过一张纸条向他问路。他掏出眼镜儿,仔细地把条子上的错别字一一改正,然后客气地告诉问路人,他不知道那条路在哪里。这大约是一种职业习惯———一种良好的职业习惯。现在的编辑能有此习惯的只怕不多了,或是因为不能,或是因为不肯。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以这样的态度来对待错别字,我们或许会少写一些错字吧。可怕的不是写几个错字,而是大家对错字见怪不怪那种漫不经心的心态。

  从枇杷诗说到了错别字,无轨电车已经开得过了头。带住。

  《人民日报》 (2005年06月21日 第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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