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副行长表示动产有望用于抵押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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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7:1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新华社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日前表示,人民银行正在积极参与物权法的修订,拟增加动产抵押质押的内容,为企业融资创造更多便利条件。 吴晓灵在福州参加海峡青年论坛时说,现行的担保法规定,质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等动产可以作为抵押物,但对于“其他财产”没有作明确解释。在实践中,有些动产和权益是有价值和能带来收益的,比如存货、应收账款、收费权、尚未收获的农作物等。但根据现行法律,这些动产都不能作为抵押物和质押物,这就影响了企业的融资能力,央行正配合立法部门研究将这些动产纳入抵押质押的范围。 吴晓灵说,央行、银监会都高度关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应该有三条路可走,一是现有商业银行可以针对中小企业成立专门的信贷部门;二是鼓励设立新的、民营的金融机构,鼓励现有民营金融机构更多地为中小企业服务;三是鼓励成立专门的小额贷款机构,它不吸收存款,而是专门从事放款业务。责任编辑:任远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