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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 在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人像采集工作中公安机关不许有盈利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7:42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6月20日讯(记者良子)新闻发布会结束后,本报记者专访了省公安厅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此次新闻发布会的主旨是告知社会及广大群众,我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人像采集工作将全面展开,年底前力争完成公安部下达我省换发第二代身份证100万的工作任务。

  该负责人重申,在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人像采集工作中,公安机关不得与任何企业合作,不允许有任何盈利行为。政府出资购置人像采集设备为群众免费进行人像采集,如果群众索取照片用于其他用处,如需要收费需经省物价部门审批。

  该负责人指出,对政府无资金投入将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在公安部认定的几十家有资质技术能力的企业中,由各市县任意选择一或几家进行人像采集,人像采集的费用按市场规律运作。该负责人强调公安机关对市场化运作的企业只是组织、指导、协调、把关的关系。

  作者:良子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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