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最多优惠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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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8:33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张鹤)为抑制机动车保险行业的无序竞争,维护市场秩序,近日,我市出台了《宁波市机动车辆保险投标及履约行为行业自律公约》。 据了解,我市一些保险公司在参与车险招投标活动中,同业间互相诋毁的事情时有发生,承保费率一降再降,甚至出现了赠送某个险种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行业的整体利益和形象。为此,市保险行业协会与10家产险公司联合制订了行业自律公约,明确规定:“本公约生效后签发保险单的机动车辆保险投标业务,第三者责任保险实收保费不得低于行业市场指导费率各对应保费的80%,其他险种实收保费的优惠幅度不得超过标准保费的50%。” 《公约》将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性为出险概率相对较小的优质客户,并实行优惠费率,即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向保险公司投保,除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优惠20%外,其他险种最大优惠幅度可以达到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