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资租赁法重新启动立法程序 促进行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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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8:43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6月21日电最新一期《瞭望》周刊刊载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朱少平的文章称,立法规划确定要制定融资租赁法,以促进融资租赁业的发展。 文章称,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中国经济立法进入新一轮立法高潮,一批期盼已久的法律的起草与修改被排上了日程。新一轮经济立法既注重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也特别关注法律的客观实用性,着重可操作性。 十届全国人大根据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在立法规划中还确定了多部与资本市场发展相关法律的起草与修改,主要包括:证券法修改、期货交易法、外汇立法、融资租赁法等等。根据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全国人大有关机构已组织起草出期货交易法初稿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由于当时中国期货市场处于试点期间,加之有关方面认识分歧较大,这一草案未能进入审议程序。 文章写到,随着加入WTO后中国期货市场的新情况和市场结构的变化,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将期货市场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法规划确定再次启动期货交易法的立法。 融资租赁是一种新型行业,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开始发展至今已有二十多年,而这方面的立法却比较滞后,以至于中国在融资租赁比较发达的飞机等租赁中,几乎完全为外资与外国企业所垄断,国内融资租赁企业大部分处于濒临亏损或破产的边缘,其主要原因是这类企业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投出的融资资金又无法按期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