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公立医院的归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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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8:44 法制日报 |
焦点评论 浦江潮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民营医院管理年会上,“市场化”该不该成为我国医疗改革的前进方向,成了人们关注和争论的焦点。根据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的说法,当前医疗服务市场上出现的“看病贵”、“看病难”等现象,根源在于我国医疗服务的社会公平性差、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低。要解决这两个难题,主要靠政府,而不是让医疗体制改革走市场化的道路(《中国青年报》6月20日)。正是在这种观点的基础上,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和一些专家学者,更倾向于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作补充”的医疗模式。 政府为主导,意味着政府办的公立医院,以及社会非营利医院应该成为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以此体现卫生事业的社会公益性质;而营利性医院只是作为一种补充。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而眼下的问题在于,我们还有真正意义上的公立医院吗? 政府办的公立医院,首先应该是非营利性质的,而现在哪个公立医院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作为公立医院,其管理和经营模式应该是“非市场化”的,而现在哪个公立医院不是在采用市场化手段营利?如果说眼下的“看病难”,更多的是因为医疗资源总体不足,不能满足老百姓的医疗需求,那么“看病贵”,则更多的是因为公立医院普遍采取市场化运作手段,以“供求关系”来调节医疗服务收费。在医疗“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公立医院并没有承担起社会公益的责任,反而将“供不应求”作为谋利的手段。 作为公立医院,一方面享受着来自政府的大力支持,包括资金投入、税收优惠以及其他各项政策倾斜,另一方面又可以通过市场化运作,向消费者高收费甚至乱收费,最大限度地谋利。公立医院既占了政策性的好处,也占了市场化的好处,等于是两头占便宜。这是一种不伦不类的不正常现象,必须加以改变。 笔者认为,如果卫生主管部门认为“市场化”不是我国医疗改革的方向,如果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作补充”的医疗模式,那么就首先应该对公立医院的性质加以明确界定,将公立医院严格定位在社会公益性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