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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长每周须接访两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8:49 南方日报

  公安局长每周须接访两天

  逢周三为全省统一接访时间

  本报讯(记者/戎明昌 通讯员/杨英杰)从昨日起,各市、县(市、区)公安局每周由局长接访两天,并通过媒体和告示牌公布接访的准确时间。这是省公安厅根据公安部通知,对全省公安机关提出的要求。

  截至6月20日,全省共接待来访群众4520批,已办结1706起,实现停访息诉962起,各地通过查办信访案件,共查破案件249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267名。根据公安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信访群众逐渐减少的实际,省公安厅决定从昨日起,各市、县(市、区)公安局依照“大接访”工作阶段性安排每周由局长接访两天。其中,每周星期三为全省统一的接访时间,另外一天由各市公安局自定,但各市属下各县(市、区)公安局的接访时间必须一致。此外,群众来访量大的地方可以根据本地实际,相应增加接访时间。

  省公安厅要求各市、县公安局要利用当地媒体和在接访场所竖立告示牌等方式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向群众公布本地局长接访的准确时间。对在非局长接访时间来访的信访人,有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详细的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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