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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怪民警事主上门销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8:51 南方日报

  普宁公安集中处理群众信访出现戏剧性一幕

  错怪民警事主上门销案

  本报讯(记者/陈作成 通讯员/吴泓 李俊龙)6月2日,普宁市梅塘镇溪南村民周某专程到普宁市公安局,登门表示歉意,自称她刚在外地回来,不明情况而错怪公安民警,还主动提交了要求撤销报案的申请书,同时盛赞普宁公安能热情服务,为民排忧解难。

  原来,5月21日晚,溪南村民周×欢因精神病发作,持锄头爬上他人屋顶上掀掉瓦块,村民打电话报警要求协助制止,梅塘派出所民警接报后赶至现场,耐心与周×欢谈话,稳定其情绪,最后把周交给家属和村干部,要求他们严加监护,尽快送院治疗。周×欢被领回家后,因其家属疏于照顾,于5月29日精神病再次发作,死于家中(经查,属于自然死亡)。此后,民警见死者家属穷困潦倒,便协同溪南村干部发动村民募捐了几千元,帮助其解决后事。当天,不明就里的其姐周某来到普宁市公安局接访现场,向普宁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邓木荣报称,其弟被民警捆绑死于家中。邓木荣立即指令局领导前往查证。经详查,梅塘派出所在处置事件中没有发生执法过错,民警及时向周某通报事情经过,使周某消除了误会,并意识到错怪了公安民警,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据了解,自5月18日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普宁市公安机关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集中时间,组织警力,领导带头,全警参与,至6月9日,共接待来访群众67批131人次、反映问题67件,现已办结19件,并对于属非公安业务和重复来访等情况给予了及时的答复处理,群众反映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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