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每年拟拨100万元促就业 月薪将不低于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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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9:04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南小渭)记者昨日从南城区就业办获悉,该区财政从今年起将每年拨出100万元作为再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再就业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今后,居民月工资不足1000元者可在一定年限内享受补贴。 据介绍,南城区制订的《2005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凡在工厂、企业生产第一线工作,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每日工作满8小时,且在同一用工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就业者,若其月工资收入(含奖金、津贴、提成)低于1000元且工作单位不变的,可从就业第二年第一个月开始,由区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按每人每月补足1000元的收入标准进行补助,区、社区各负担50%,对每个就业对象的就业补助不超过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