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广告要明示“公信度”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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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9:25 东南快报 |
本报讯7月1日起,凡在电视、报刊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均要注明“提醒消费者注意广告公信度”字样。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本次整治工作将力争今年内在我省基本消除虚假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广告违法率总体上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本次整治规定,从今年的7月1日起,凡在电视、报刊媒体上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均要注明“提醒消费者注意广告公信度”字样。(来源:记者韩慧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