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织华起诉理财托管银行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0:2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2004年,曾因在各证券公司大量短期投资,而计提5.29亿元的坏账和减值准备的茉织华(600555),日前公布了这些短期投资的后续进展情况:其一,茉织华将闽发证券1亿元委托理财的托管银行———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告上法院;其二,茉织华再次重申,公司大股东将无条件承担公司及下属公司1.5亿元的或有损失。 今年4月28日,茉织华以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至今未履行协议义务,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标的1亿元。目前,法院已经受理了茉织华的诉讼申请。在协议中,民生银行声明并承诺选派专职人员负责公司的委托资产托管工作,同时协议规定民生银行对受托资产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但茉织华认为,民生银行至今未按协议履行义务。 据了解,前年8月11日,茉织华、民生银行上海分行、闽发证券签订委托资产管理协议,协议签署后,公司将资产1亿元整存入公司在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的账户,之后民生银行经办操作将账户内资金汇划进行理财投资,委托期限为2003年8月11日至2004年8月11日,约定收益为年投资收益率不超过7.5%。目前该项委托理财事项已逾期。由于该笔委托资金存在收回风险,在2004年报告期内,茉织华扣除实际获得的750万元收益,对该笔委托资金计提了减值准备9250万元。 另一方面,2004年9月9日,茉织华曾与大股东平湖茉织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平湖茉织华公司将承担茉织华于2004年1月存放于德恒证券的保证金5000万元,以及下属公司上海迅捷国际印务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存放于广发证券保证金1亿元的或有损失。 为此,茉织华在2004年年报中对该担保事项进行了说明,但茉织华担心该说明可能引起投资者理解歧义,为此,平湖茉织华公司日前再次承诺,将认真履行协议,并根据协议的约定,无条件承担茉织华1.5亿元的或有损失。(摘自《证券时报》)(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