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16亿的商机6400万的税款 网上交易存在税收漏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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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0:3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文/实习生 洪炜 记者 刘旦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网上交易规模越来越大。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调查统计,去年我国国内网上购物交易额达到16亿元。如果按相关税收规定计算,网上交易的漏税额可能高达6400万元! 征管部门:网上交易征税难 广州市国税局一位姓林的工作人员日前告诉记者:“目前许多从事网上交易的商店在工商、税务部门都没有进行相关登记,税务部门根本无从查起。”他认为,没有登记,是网上交易偷税漏税的症结所在。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说:“网上商店很多都不需要固定的经营地址,他们只要在网上申请一个空间就可以在上面卖东西了。现在很多在校的大学生就已经有能力自己设计商务网页。像类似的这种无证经营很普遍,但却很难找出究竟是谁在经营,没法查处。” 专家:尽快立法规范网上交易 记者了解到,除了一些大型的商务网站办理了税务登记并申领发票外,很少有从事网上交易的企业个人申领发票。很多消费者持这样的观点,只要网上卖的东西质量行、价格便宜就可以了,能不能开发票都无所谓。税务人员指出,正是由于消费者不要求商家开发票,助长了偷税漏税的行为。 广州市律协金融、证券、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缪晴晖律师说,网上交易与传统的交易只是在交易的形式上存在不同,但实质都是发生了交易行为,因此也应该纳税。网上交易偷税、漏税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将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律协国际商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何雁飞律师则认为,现行税法没有就网上交易的相关问题进行专门立法,这使得对网上交易进行征税难上加难。他说,由于网上交易具有明显的地域变更性,经营者可以不断改变经营地点,将经营活动从一个高税率地区转移至低税率地区,这样一来,税收该由哪个地方的税务部门征管也变得模糊起来。 不少法律界人士提出,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网上交易的税收进行规范。(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