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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一线的传真:戒断三年无复吸达8.8万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0:38 法制日报

  去年强制戒毒27.3万人次劳教戒毒6.8万人

  戒断三年以上无复吸已达8.8万人

  本网北京6月20日讯记者翟惠敏记者从公安部有关部门获悉,2004年,各地积极收戒吸毒成瘾人员,全年共强制戒毒27.3万人次,劳教戒毒6.8万人,比上年分别增长23%和11%。公安、司法行政、卫生等部门积极开展戒毒治疗和康复巩固工作,进一步落实帮教措施,全国戒断三年以上没有复吸人员已达8.8万人,海洛因滥用问题出现好转,一些地区海洛因滥用人数下降。

  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全国共有吸毒人员79.1万,同比上升6.8%。涉及全国2102个县(市、区)。其中,滥用海洛因人员67.9万,占85.8%。目前,全国建有强制戒毒所583个,拥有床位11.6万多张;全国建有劳教戒毒机构165个,共有床位14.3万多张。

  据了解,我国目前的戒毒体制和模式主要是:强制戒毒、劳教戒毒和一些卫生医疗单位开设的自愿戒毒。强制戒毒由公安机关主管,公安机关可决定对注射、吸食毒品者实施强制戒毒,期限为三至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劳教戒毒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专门的戒毒劳教所;二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规定,对经强制戒毒后又复吸的吸毒人员实行劳动教养。劳教戒毒期限为一至三年。此外,还有卫生部门开办的一些自愿戒毒医疗机构。

  感动与苦涩

  高红十

  1989年3月,记者第一次赴云南采访禁毒,在德宏州州府芒市,公安部门的人带记者看了戒毒所———这可能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最早成立的戒毒所了。

  先前的一座牛圈,把矮墙垒高,把高树砍低。记者走进去,院坝里还有未清干净的牛屎。三五成群脸色粉白、青灰的吸毒者百无聊赖或坐或躺。有人索性蹲在树桩上,神情冷漠望着来人。记者好奇,蹲在那里比站在地上好过些么?

  结束采访出来,民警追着记者说,向上级呼吁戒毒要立法呀!不然逃了、死了、伤了人,咋个整?

  回京后,记者写了内参,呼吁戒毒立法是内容之一。

  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禁毒的决定》;

  1995年,国务院颁布《强制戒毒办法》;

  之后数年,记者走过西安市碑林区戒毒所、昆明市五华区戒毒所、延安市戒毒所(去时该所还没从看守所分出来,正在找钱找地方盖)、北京市太阳宫戒毒所、庐山脚下的九江市戒毒所……尽管记者看到,在党和政府的关心下,在法制的保障下,禁毒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每走一处,记者都心情沉重,为这一政府和人民都不愿看到的事业“发展壮大”心情沉重,为走进里边愈来愈多,愈来愈年轻的面孔心情沉重。

  2005年“6·26”前夕,记者又一次来到昆明,走进昆明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我国目前最大的强制戒毒所。戒毒所距离昆明市区23公里,在安宁市太平镇长坡———多好的地名———记者走上长坡。在这里,记者体会了强制戒毒所里那份特有的感动与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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