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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不文明要让群众说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0:50 沈阳晚报

  正在网上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2005版上海市行业精神文明创建管理规定、考评标准》,在原来提出的标准上又增加了4个字:“市民满意”。据悉,从今年年底开始,上海的文明小区、文明社区、文明村、文明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和文明示范标志区7个精神文明创建项目,都将按新标准进行测评考核。(6月19日《人民日报》)

  记得前不久《人民日报》有一条消息说,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得两种截然不同的“殊荣”,一是排在该市23个省级文明单位之首,另一个是在46个参评单位中排在倒数第一位,成为“群众最不满意单位”。同一个单位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评价,一个排在倒数第一,一个排在正数第一,尽管存在评价体系的问题,但笔者以为最关键的是一个是群众说了算,一个是官员说了算。

  文明评比不仅要有“市民满意”标准,重要的是还要把“市民满意”落到实处。如永州市的文明评比,尽管有“群众满意率高”的内容,但群众是否满意由官员说了算,没有体现民意,这样的标准也就自然成了花瓶般的摆设。所以,要使“文明单位”名副其实,不仅要有“市民满意”标准,还必须让群众真正参与到文明评比中去。

  上海市在文明评比中引入市民满意的标准,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作者:张魁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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