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隐讳彩票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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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0:50 沈阳晚报 |
据《重庆商报》报道,一彩票迷经过精心计算“确定”彩票中奖号码后,竟将自己作“人质”赊购彩票。由于最后未中奖,老板报警将这无钱付账的“彩迷”送进了派出所。前日,重庆沙坪坝区渝碚路派出所因其涉嫌诈骗将其刑拘。 看罢这则新闻后让人感到很痛心。这个彩民到派出所后想的还是下期彩票要出什么数字,精神完全失去了控制而不能自拔。 身边还有一个鲜活的例证。一个亲戚是个十足的彩迷,去年春节前中了一个大奖,有近5万元,他是中奖后才讲述他投入了多少,并把存折向笔者展示:从企业买断工龄后得到企业补偿金2万元,瞒着妻子,在三个月内,为买彩票全部花完,最后得到了这一笔大奖。存折上的数字证实了他的说法,笔者劝他见好就收,但哪能阻止他购彩票?中奖后买的更勤奋、金额更大,成天泡在彩票室内,春节到现在已有近6个月了,存折上的金额所剩无几。 彩票满足了一些人想一夜暴富的心理,所以很有吸引力。但对于彩票的宣传和管理要有尺度,不能只提好处,不能只渲染中奖暴富,不能不加以任何限制,不能不考虑社会责任,不能对有些人过度沉溺彩票的现象完全不问不管。 笔者认为,可以考虑以下的方式来减少彩票的负面作用:在彩票上印制提示语言,警告那些过度沉溺者;在购买彩票时要出示身份证,并把身份证号打印在彩票上,不到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不能购买;购买金额有最高数额限制、帮助彩民控制风险。 作者:刘世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