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考核不合格取消法官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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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1:02 乌鲁木齐晚报 |
记者6月20日从新疆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工作会议获悉,在2005年9月至10月的全区法官岗位培训考核中,成绩不合格者将离岗培训,经三次培训考核仍不合格者,将通过法定程序取消其法官资格。 6月20日,来自全疆各地州法院的书记、院长、纪检组长及政治部主任百余人,参加了专项整改工作会议。 会议要求各级法院从群众批评意见、从已经处理或正在处理的涉诉案件信访案件特别是错案中及从查处的法官违纪案件中,查找突出问题。并针对查摆问题,进一步建章立制。:(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王琴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