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拨打晚报热线 咨询出租房征税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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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1:11 乌鲁木齐晚报 |
从6月26日起,乌鲁木齐地区开始委托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对个人出租房屋者征税。对于这项即将执行的新规,6月23日乌鲁木齐市地税局的相关负责人将做客晚报,解答读者的相关问题。 据了解,从6月起,乌鲁木齐开始对个人出租房屋者征税,各项税费综合征收率为每月租金收入的6%。故意瞒报、拒不缴税情节严重的房主,将被处以最高10000元的罚款。 这项新规的出台,是否有执行的依据?作为房产所有者,如何确定自己是否属于被征税的范围?如何纳税?个人出租房屋在取得收入后,房主应在30天之内到所在地的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办理纳税登记手续,但如果耽误了申报又将如何处理?…… 通过6月23日上午11点~13点地税专家的做客,晚报将为读者详细解答这些细节。在地税方面专家做客晚报的同时,也敬请读者就自己关心的问题拨打2626119、2628119询问。:(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周琦 通讯员 孟宪英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