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青年 卖肾救母 律师:孝心可嘉,但活体器官买卖 违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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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1:50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救救我的母亲!”6月20日,一个名叫王昌周的打工青年来到本报,称他的母亲身患重病无钱医治,他想卖自己的一个肾脏换取救治母亲的医疗费。 王昌周在家里排行老三,两个姐姐都已经出嫁,妹妹前几年病逝。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父亲每个月600多元的退休金。王昌周高中毕业后就到贵阳打工。如今看到母亲躺在病床上,生命危在旦夕,长期未在母亲膝下尽孝的他决心挽救母亲的生命。 可目前他每个月的薪水只有800多元,除去日常开销已所剩无几,思虑再三,他想到了“卖肾救母”。 对此,贵州中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吴飞鹏律师认为,王昌周的孝心可嘉,但他的愿望恐难以实现。目前,关于器官的捐赠和移植,我国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将活体器官作为商品来进行交易显然不被法律允许。 作者:何星辉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