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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乘客”真的“遭了” 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1:56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在出租车上假装喊同伙,并做出掏凶器的假动作,贵阳一男青年靠虚张声势唬住了驾驶员,抢走了出租车,但是作案当晚就被警方擒获。6月20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抢劫罪判处廖冰清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2月11日凌晨5时许,23岁的廖冰清与他人搭乘赵某驾驶的出租车回家,途中廖冰清产生抢劫出租车的念头。在同车人下车后,廖冰清遂要司机赵某驾驶出租车向乌当区方向行驶。

  当出租车行驶到新添寨温泉路一偏僻处时,廖冰清先后使用语言威胁、抢夺出租车钥匙、假装呼喊同伙、伸手摸凶器等动作威胁抢劫,并趁赵某害怕下车呼救时,驾驶出租车逃离现场。随后廖冰清将车顶灯架子及牌照拆下,开到东风镇等地通过林某某等人准备将出租车销赃。

  司机赵某脱身后向警方报案,警方于当天将出租车查获,并于当晚21时许在贵阳市甲秀楼附近将廖冰清抓获归案。

  作者:赵车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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