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提拔”是什么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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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2:4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针对部分乡镇领导为了得到提拔,往往盲目招商引资,不切实际地搞“政绩工程”,以及单纯追求经济指标的增长,从而导致一些县乡债务居高不下的情况,近期,重庆市副市长黄奇帆公开表示,对于有新增债务或债务没还清的乡镇负责人,不准提拔和异地升迁一把手。 笔者赞成重庆方面提出的“不把经济指标作为政绩考核的唯一标准,而是以官员为公共服务发挥的作用作为标准”的趋向,但对黄副市长提出的“不准提拔和异地升迁一把手”,却不敢苟同。 在整肃吏治呼声高涨的今天,人们往往对“少数人选少数人”十分敏感和反感,但对打着“爱民”、“为民”旗号的“不准提拔”,却不那么讨厌,甚至有几分赞许,事实上,它骨子里还是“一言堂”的论调。 “不准提拔”看上去颇有道理:你的工作没有做好,就不应该提拔和升迁,但这句话透露出的信息却仍是:决定官员升迁的是比他更高一级甚至几级的官员,基层官员的“仕途”还是掌握在上级的手中。 众所周知,基层工作是有连续性的,债务是怎么形成的,应该什么人负责任一定要弄清楚,而且一个乡镇的工作并不仅仅是“一把手”来做,正如成绩不是“一把手”单枪匹马干出来的,过错当然也不能让他一个人担当。因此,考量官员升迁去留,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这也是最起码的要求。 另外,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不论作为哪一个级别的官员,其“官职”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作为“奖品”来赏赐的。对于盲目招商引资,不切实际地搞“政绩工程”等劳民伤财的行为,应该彻底追究责任,岂是一个不能提拔、升迁就可以交待的?①8 子非我责任编辑:陈要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