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个临时机构昨被撤消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3:41 海峡网-厦门晚报 |
市府办发布通知,今后新成立的各类临时机构都要报批 本报讯 (记者卢士阳)“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夜景灯光工程领导小组”……在职能部门后面挂靠的这批“领导小组”已不再存在。市政府办公厅昨天发布消息,宣布撤消104个临时机构。 下发给各区的相关通知说: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决定对目前工作已步入正轨或已调整为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事项,工作已完成或终止、已不适应新形势的临时机构共104个予以撤消。 在这份长长的名单上,记者注意到,设立时间最久的领导小组已有10年,如“母婴保健技术鉴定小组”、“创建爱婴市协调领导小组”等,撤消原因有的是工作未开始,有的则是工作已完成或已转变部门职能。今年设立又被撤消的临时机构有“‘同一首歌——走进厦门’大型演唱会组委会”、“城市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原因同样是因为工作已完成,或相关工作已并入其他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通知明确提出,今后将切实转变依靠领导(协调)小组等临时机构开展工作的方式与习惯。对于新成立的各类临时机构,要提出充足的理由,报市长办公会议确定,或报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审定。 凡属具体项目或事项的筹备小组、工作组、协调小组等临时机构,原则上不以正式文件行文,开会明确即可。对于确需发文成立的,应尽可能明确工作时限。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