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巴新规迎接“挑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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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5:14 南方日报 |
暂行规定提出三种方式处理学校免费接送车 校巴新规迎接“挑刺” 本报记者 廖奕文 在取消全市免费接送车近半年之后,“学校接送车”问题终于再次被提上议程。本周内,一纸结合多部门意见而形成的《东莞市学生接送车管理规定(暂行)》将接受市民“挑刺”,“如无大的分歧,这将成为最终的实施细则。”一位交通部门人士私底下透露。 “以学生为本从实际出发”至关重要 城区某学校的林校长没有想到,在时隔半年之后,就学校接送车问题政府还会出台实施细则,“按照原来的政策,我们已经执行了很久”。按照他的说法,年前全市整治免费接送车之后,学校已经按照交通部门的指示逐步对接送车辆进行了调整。“城区的情况稍好些,反而是镇区方面,在这个问题上可能表现会更明显,更突出些。” “由于是暂行规定,我们还在征求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市民的意见,因此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围绕新规定而推广相关工作。”运管部门某人士如是表示。按照所公布的相关信息显示,本周四将是征求意见的“大限”,细则是否变更不得而知,但坊间普遍认为,新细则是否以学生为本、是否从实际出发至关重要。 “如果说去年10月‘一刀切’整治全市免费接送车是在考验政府的决心,此次新细则的出台则是在考验政府部门的执政智慧。”这是民间比较集中的说法。据了解,去年国庆节刚过,东莞市交通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免费接送车整治,所有相关车辆一律被规定在10月15日全部完成更换或调整,肩负着接送学生重任的学校接送车亦在此范围之列。 林校长对此记忆犹新,“几乎是突击式的全市范围内的免费接送车整治,使得社会各界措手不及,瞬间引起连锁反应。其中尤以学校为甚,由于学校接送车的‘变故’,学生安全问题,一时引起了广大市民的不解甚至质疑”。 多种方式“消化”校巴 “历经半年之后又推出新细则,实际正是对其时‘一刀切’做法予以纠正。”不少关心此事的人士如是说。 按照新的管理细则规定,实施之后,有关部门将透过多种方式“消化”目前的学生接送车:一是纳入公交管理,在各镇区进一步完善、优化现有公交线路的基础上,覆盖各校区经过的相关线路;二是允许学校自主选择本市的汽车客运公司,以包车形式承运或向汽车租赁公司租赁车辆;三是各镇区或一些规模较大的办学集团可成立校巴公司,专门用于接送本镇区的学生或本办学集团的学生。 显然,比起最初简单粗暴的“一刀切”,新细则无疑更人性化,也更符合当前东莞的实际情况。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学校布局调整力度的加大,在部分镇区已明显造成了学生上学路途过远的问题,而目前在镇区承担学生接送任务的车辆大多是无证经营,或者超载营运,前者使公众利益遭受侵害,后者则使学生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如何破解这两大难题,无疑是政府部门必须面对的关键所在。” 安全问题仍是关注重点 “不管学校接送车如何处理,家长们关心的始终是子女的安全问题。”有着20多年教龄的林校长非常了解家长们的心态。事实也如此,大多数市民表示,无论学校接送车以什么样的方式出现,最关键的是要保障学生的安全,“即使是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我们也可以接受。”市民们普遍认为,新的细则在这一方面虽然有多条规定,但实际施行情况还是令人不放心。 “不过,许多学生家长还是经常提出最好由学校推出专门的接送车,除了解决学生上学方便之外,更关键的是能够保障学生们的安全问题。”林校长表示。实际上,早在去年10月全面整治免费接送车时,就已经有市民对此问题提出了质疑与担忧。 “把学校的接送车列入公交发展规划?公交车怎么能跟学校的接送车相比呢,学校的接送车有老师跟着,比较放心,公交车能做到这样吗?”即便新细则完善了接送车的管理方式,家长们的担忧仍然非常明显。“客运公司专设接送车也好,学校自设接送车也好,我们都看不到在安全接送问题上有明确的规定或者指导。” 林校长认为,新细则对于学校接送车的安全问题实际上已经有明确要求。他表示:“多个部门的联合管理,明确分配各自分工,将大大有利于接送车的管理和规范。就这一点而言,之前的相关规定非常少,各自为政,确实很难在安全保障方面让人放心。” 按照新的管理办法规定,学生接送车将接受多部门的联合管理,除交通、交警两部门外,此次还有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的介入,“这将更有利于‘学生接送车’的管理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为做好学生接送车的管理工作,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还将专门设立学生接送车协调机构,并遵循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及督促等相关工作。 相关资料 暂行规定中各部门职责 交通部门的主要职责为继续完善和发展公交网络,调整和优化公交线路,将公交服务覆盖到各学校;加强对纳入营运管理的学生接送车的准入门槛的把关和技术性能监管;对纳入营运管理的学生接送车的司乘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培训;清理、查处、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经营的学生接送车。 公安交警部门则要加强路面监控,查处学生接送车超载行为,查处违反交通安全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改装或加装的车辆,严惩违法司机或单位。 教育部门须制定和落实学生接送车管理规范。 物价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纳入营运管理的学生接送车制定收费标准并加强监管。 财政部门则对纳入营运管理的学生接送车制定减免有关税费的方案,尽量减轻其经营成本,减少市民和学生的出行费用。 记者手记 学校接送车涉及多方利益 让学生更方便是关键 比起市民们简单而纯粹的“保障学生安全”的要求,学校接送车所涉及的各方利益者则要复杂得多。“由于这几种管理方式均是相对独立的,因此在利益平衡过程中,‘顾此失彼’会非常明显。”一位从事交通营运多年的企业人士还分析认为,新细则将催生一个涉及客运企业、学校以及政府在内的多方利益相互博弈的局面形成,“这是由新规定的内容所决定的,当然现在还是属于试行阶段,有些变数还不可预料。” 交通部门人士则提出,从目前的情况看,东莞镇内公汽仍处于发展阶段,在设计线路时也不可能深入到各个管理区和各所学校。因此,最可行的管理方式就是成立校巴公司,对现有校巴进行统一管理,设定准入范围。但部分学校并不赞同这一点,“成立校巴公司并非一厢情愿的事情,学校的经济实力至关重要,不是每个学校都能够成立校巴公司的,把公汽发展不完善作为学校成立校巴公司的理由,显然是不能够成立的。” 在学校方看来,最贴近现实并具可操性的方法为“由学校同汽车客运公司合作租赁车辆这种社会化的方式来承担学生接送任务”。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华师大嘉玛学校在这一方面的尝试已经取得不错的成效。据介绍,从去年开始,学校与一些客运公司合作,租赁车辆接送学生,共开辟了10多条线路。每逢双休日或节假日,就由客运公司的接送车将学生直接送至家附近的接送点,而且护送老师还需与家长确认后才能将学生交给家长,充分保证学生的安全,到目前为止一直运行良好。 对此,有企业内部人士认为,和成立校巴公司可能遇到的问题一样,学校的承受力非常重要,“眼下,好一点的车每天的出车费可能要接近1600元左右,一个月下来就是好几万元,这恐怕是很多学校都不愿意去承担的一笔支出。”即便是客运企业,以包车形式承运或向汽车租赁公司租赁车辆来解决学校学生的接送任务,对客运公司而言也并非一本万利的事情,“除了日常运作的方式要复杂得多之外,学生接送车的车型要求也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据悉,所有接送车车型须达到中级以上,尾气排放达到欧Ⅱ标准,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一级车标准。有关人士认为,在眼下公交发展相对缓慢,接送车无法纳入公交管理的情况下,任何一种方式都会引起争议,“利益分配的不均衡是造成多方博弈局面形成的关键。然而,更重要的是真正为学生、为市民提供方便。” 图: 不管学校接送车如何处理,家长们关心的始终是子女的安全问题。杨凯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