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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月实行欧7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5:29 北京晚报

  本报上午消息(记者杨滨)7月1日起北京全市范围内的汽车用汽油、柴油将实行欧Ⅲ燃油标准。今天上午,全市工商系统作出部署,要求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成品油批发、零售单位应在7月1日前做好新标准执行前的置换准备,自7月1日零时起,一律不准销售供应北京市车用非京标B(欧Ⅲ)的汽油、柴油。工商部门从即日起开始对成品油市场抽检。市工商局重要商品市场管理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置换中,对批发企业库中存放的供应外地或本市非汽车用欧Ⅱ汽油、柴油,必须专罐专存、专油专用,并建立管理台账,做到进、销和库存数量相符。

  据透露,全市工商系统从即日起将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和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8月1日前重点检查批发和零售企业的进销台账,凡不按规定将不符合京标B质量的成品油投放北京地区车用燃油市场的违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为加快京标B置换进程,8月1日起重点抽检批发企业的商品质量,9月1日起全面抽检零售企业的油品质量。

  消费者如果遇到油品消费问题,可拨打12315或67736047进行投诉,工商部门将在接到投诉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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