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费:业主首获发言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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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5:59 淄博新闻网 |
我市首个由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的收费标准获得审定 本报讯(记者许莲通讯员张逢春)6月20日,我市首个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共同协商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世瑞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获得物价部门审定。这是我市业主第一次参与到物业收费定价中来,它标志着物业收费进入“业主参与”时代。 今年四月初,世瑞苑住宅小区原物业公司撤离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自主选聘了市科技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经双方协商并提交物价部门审定,物业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新出台的《淄博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标准》规定的三级标准执行,并商定收费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20元。 过去,物业收费标准是由物业公司报物价部门审批,业主不能直接参与其中。但根据今年新出台的《淄博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收费标准将由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再由物业公司报物价部门审批。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我市的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格尚未出台,但此次双方商定的收费标准,符合现行规定的定价程序。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新办法提倡业主自行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并鼓励业主积极参与到物业收费定价中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