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高考录取投档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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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5:59 淄博新闻网 |
非并行志愿:志愿优先 并行志愿:分数优先 本报讯(记者孙艳芹)昨日,省教育部门公布高考录取时的投档办法,规定本科一、二批院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省招办将按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向学校提供档案(若学校调档比例低于1:1.2须向省招办单独提出),其他志愿均为1:1投档。 我省规定,非并行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同步进行投档。 本科第一批、第二批院校和专科(高职)一批、二批院校的第二志愿为并行志愿,本科第三批的志愿也为并行志愿。并行志愿的投档办法是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校先后投档,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随机投档。 由于不服从调剂录取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上线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我省规定可在提档分数线下按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量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