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在押人管理监号 狱警玩忽职守被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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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6:45 新华网 |
江西省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第二看守所原合同制民警徐观生,在对在押人员进行管理期间,让在押人员饶某负责管理其他在押人员,致使多名在押人员受到虐待、殴打,一人致死。近日,被告人徐观生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临川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观生在对看守所9监号在押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协助所长对留所服刑人员进行管理期间,违反江西省公安厅《关于预防监管民警违法违纪若干规定》,在9监号内指定在押人员饶某负责对同监号人员进行管理。饶某、杨某对在押人员何某采取冬季洗冷水澡、冷水脚、电击、拔阴毛、罚跪角铁等手段进行虐待、殴打,同监舍的在押人员梁某、胡某、郑某等人也多次遭到饶某、杨某等人殴打、虐待。胡某不堪虐待,曾两度自杀未遂。梁某、胡某曾先后向徐观生报告,徐观生反而打骂梁某、胡某二人,以致何某等人遭殴打、虐待后,不敢报告。2005年1月18日,何某再次遭到饶某等人殴打、虐待,1月19日凌晨5时许,何某发出呻吟,吵醒饶某,饶某向在看守所带班的副所长黎清华(另案处理)等人报告,但何某未得到及时医治,于6时50分左右死亡。经法医鉴定,何某本身年龄偏大,免疫力较差,加之外伤、卫生不良等因素导致免疫力严重下降,诱发加重肺部感染,最终导致急性呼吸系统衰竭死亡。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作者:傅晓晖 冬辉(来源: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