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学生健康标准要考虑地域特殊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22:53 红网

  近日,荔湾区某小学的三年级的小学生陈英(化名)失去了当三好学生的资格,因为她长得比较瘦,体重不达标。对此,小陈所在的学校和荔湾区教育局有关人士都表示,学校是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以下简称《标准》]来实施的,孩子必须要达到“良好”的健康标准才能评上三好生,体重是其中一个重要指标(6月21日《广州日报》)。

  作为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的教育手段,《标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在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纠正和改变目前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出现的突出问题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学校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来确定三好学生可以理解。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标准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成为人们质疑的靶子。

  其实,学生、家长及教育工作者质疑《标准》并非空穴来风。比如在学生体重方面的规定,缺少考虑地域特点和特殊生理状况。对于全国各地的孩子来说,身体发育上的差距还是很明显的,毕竟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再加上一些是家长遗传因素的影响,孩子偏瘦或偏胖,可是他们的身体依然是非常健康的,因此胖或瘦并不能作为健康的唯一标准。

  若我们制定的国家标准不能够考虑到普遍性中的特殊性,那么,在执行过程中,就会造成对部分学生心理上的影响。比如对于那些身体健康却因为胖瘦没能成为三好的学生来说,自己明明是健康的体魄,却遭遇不同于他人的对待,就很可能对他们的心理产生不良影响,我们不能老是等问题出现以后才惊呼没有注意到,所以,要从源头上治理才是治本之策。

  因此,国家学生健康标准的制定要按照特殊性与普遍性的辨证关系,考虑到在全国各地地域的不同与孩子生理发育的不同,在凝练概括普遍性后,将标准制定的权力适当下放,地方政府在不违反国家标准的前提下,制定出符合本地孩子健康状况的标准,就像地方制定其他法规,要在遵循中央大法的前提下进行,这样既充分考虑到了地方的特殊性,又囊括了普遍的健康标准,如是才不失法规的科学性。(稿源:红网)(作者:耿红仁)(编辑:潇湘行)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疯狂青蛙
疯狂青蛙疯狂无限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