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法定化才能保证员工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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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2:04 华夏时报 |
带薪休假法定化才能保证员工利益 据报道,国家目前正尽快研究出台《关于带薪休假的具体办法》,以改变长期以来带薪休假制度有名无实的现状。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早就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目前,需要对这个尚未出台的“具体办法”加以规定,才能保证广大职工的利益。 就宏观层面而言,带薪休假可以为国家和社会带来诸多利好。一方面,在中国就业压力加大的形势下,能够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有调查显示,若一单位实行每年两周带薪休假制度,其就业人数将相应增加4%左右。另一方面,带薪休假可以分散“黄金周”过分集中的旅游人流,调整国内旅游淡旺季。自2000年5月我国开始实行长假制度以来,一年中梅开三度的“黄金周”虽然取得巨大经济效益,但也暴露了整个社会为解决巨大的短期人口流动问题,不得不付出极大的运行成本。对个人而言,在单位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下,长年累月的工作将给人的体力和精神造成较大压力。这种现象不仅不利于个人健康,影响劳动力再生产,也会给社会和谐带来不稳定因素。 虽然带薪休假有诸多好处,但是,由于国家的“具体办法”没有出台,缺少对单位的强制性约束,带薪休假并没有落到实处。因为很多企业为本身利益计,不允许员工休假。同时,有些员工根本不知道有带薪休假这种制度,而更多的人在就业的巨大压力下,不敢休假,害怕因此失去了岗位。 现在,中国推行带薪休假的时机已经成熟,通过国家意志将带薪休假制度化,将会强制那些不规范单位保证员工利益,同时也将减少双方摩擦,使得休假有章可循。 (任孟山) 作者:任孟山 (来源:华夏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