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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邮寄药品要提供合法购药凭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2:09 东方早报

  “免费邮寄治恶性肿瘤国家级特效药品,国家定价每支78元,邮购价每支56元……”随便在互联网上搜索一下,这样的网络邮购药品的广告和卖家就会成批出现在面前。此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曾经收到很多邮购药品被骗的或发生不良反应的举报,但是彻底查处这样的违法行为困难重重。

  为打击利用邮寄药品牟取暴利欺骗患者的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邮政局昨日宣布:今后个人邮寄药品时,必须向邮局提供合法购药票据。邮局在收寄大宗药品时,必须验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当地药监部门的证明;个人邮寄药品时,应当提供合法购药票据,票据上的药品名称与寄出的药品必须一致。

  作者:早报记者 李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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