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引发三桩命案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2:15 现代快报 |
昨天下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了4件刑事案件。故意杀人犯史云军、尚宗玉、李福林、故意伤害犯汲恒伍,分别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结束后,史云军等罪犯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捅死情敌老父 史云军于去年6月与何某相识并同居,后何被家人找回,史怀恨在心图谋报复。去年10月18日晚,史云军携单刃尖刀、木棍等作案工具,至高淳县漆桥镇荆溪村何某家楼下叫喊威胁,后何某之夫李某、公公李老汉上前劝阻,史云军即持刀将李老汉捅死,将李某捅伤。 法院认为,罪犯史云军为报复他人而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木棍打死情敌 去年5月,42岁的汪先生发现与自己同居的张女士与尚宗玉关系密切。汪先生扬言要伤害尚宗玉及其孙子,尚宗玉遂萌生杀人歹念。 去年5月21日凌晨,尚宗玉窜至江宁区殷巷集镇文华街汪先生的暂住地,乘其熟睡,用木棍猛击其头部,致汪死亡。 法院认为,罪犯尚宗玉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风流后杀同事 李福林和陶女士是同事关系。去年5月19日晚10时许,两人在雨花台区板桥镇一水塘边发生性关系,后因故发生争执。李福林拽下陶的裤带勒其颈部,致其昏迷后,推入水塘溺死。 法院认为,李福林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四进宫”捅死人 绰号“小山东”的山东人汲恒伍曾经因为盗窃、介绍卖淫等罪名四次入狱。2004年6月15日15时许,汲恒伍等三人在南京市大件公司与赵某、刘某发生争执。汲恒伍殴打朝刘某后欲逃离现场,大件公司保卫稽查科科长张某闻声从隔壁办公室出来,汲恒伍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张某连捅两刀。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汲恒伍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通讯员龚达刑壹快报记者宗一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