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首诉政府信息不公开案昨二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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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2:35 东方早报 |
昨日,上海市民董铭首诉政府信息不公开案在市一中院再度开庭审理。由于不服徐汇区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董铭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 据了解,在一审中,董铭要求法院判令徐汇区房地局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让其查阅岳阳路200弄14号房产相关资料。但董铭的诉讼请求最终被徐汇区法院驳回。 在昨日的庭审中,徐汇区房地局不再坚持一审中“董铭不是产权人,不能查阅”的说法,而声称董铭要求查询的有关其父名下房产的资料“根本不存在”,因此房地局不存在信息不公开之嫌。 而在此前的一审中,徐汇区房地局表示,根据他们的调查,有关岳阳路200弄14号房产最早的记录始于民国37年11月5日,也就是1948年11月5日。根据当时的登记,此处房产属于法商“中国建业地产公司”,直至1955年,该处资产被国家接管。 据此,徐汇区房地局认为,由于董铭申请查询的信息属于他人名下信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免于查询”的范畴,他们也已口头告知董铭,因此他们拒绝董铭查询“合理合法”。 对昨日徐汇区房地局的改口,董铭及其代理律师表示,这是他们第一次听说要求查询的资料“根本不存在”,“通过这几次庭审,房地局的态度明显有了改变,这也表明他们对于此案和信息公开的规定有了更多认知。”律师说。 但在庭审中,董铭代理律师否认徐汇区房地局曾告知,要求查询资料不存在,“如果知道根本没有这些资料,我们就不用打官司了”。代理律师说,在法庭上,徐汇区房地局的身份不仅仅是被告,更是政府机关,因此他们必须对资料“不存在”的说法负责。 由于案情复杂,徐汇区法院宣布将择日再次开庭审理。 作者:早报记者 申思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