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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该不该收这笔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3:47 新晚报

  装修保证金5000元电梯运送费650元

  本报讯(记者魏代奎)近日,家住欧洲新城的孙先生反映,他准备对新房进行装修时,东方物业公司竟收取了高达5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和650元的电梯运输材料费。较真儿的孙先生让物业出示收费依据时,物业却拿不出有关部门的批件。

  据孙讲,他是今年新入住该小区的。在装修前,他向东方物业公司打招呼时,物业公司让其额外再交5000元的装修保证金,200元装修垃圾清运费和650元的电梯运输材料费。可最让孙感到冤枉的是,他在每月已交了65元的电梯使用费的情况下,装修时又交了650元的装修材料运输费,可在其装修期间,电梯竟连坏了5天,为了不误工期,孙只好又花了一份钱,另雇人将装修材料背上了楼。

  市物价局经营性收费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规定,小区业主在进行居室装修时,业主应向物业公司缴纳200元的垃圾清运费,并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如装修产生的垃圾由自己清运,装修完成后,200元应返还业主。至于5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和650元的电梯运输材料费,物业没有收费依据,但业主可与物业公司签订相关的合同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业主可到物价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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