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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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3:49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据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 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共计4章20条,近日出台。 办法规定,认真处理代表议案,是有关机关或者机构的法定职责。代表应当通过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在认真酝酿并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提出议案。专门委员会审议代表议案时,应邀请议案领衔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还可以采取邀请提议案人参加立法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强联系和沟通,听取提议案人对议案处理的意见。专门委员会应当认真采纳有关机关、组织和提议案人的合理意见,对于切实可行的代表议案,应当建议列入全国人大会议或者它的常委会会议议程;对于暂时不能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可以建议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或者相关工作的计划。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06月22日 第四版) |